前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涉嫌收賄,昨天凌晨被收押禁見;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,除偵辦林德盛所涉兩起收賄案外,將擴大調查在他於高分院任職期間,所有承審案件是否涉及其他不法,甚至是否以不當作為牽連、影響合議庭法官;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表示,「一切尊重司法,配合檢方調查。」林德盛前天因被指審理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貪瀆案期間,涉嫌議定以50萬元的代價,將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為無罪;另外,還在民國95年間,利用審理1起毒品案的機會,透過緋聞女友陳燕華與被告家屬接觸,以將原本有罪的判決改判無罪為代價索賄,得手10多萬元。
檢方前天傳喚林德盛到案,林德盛堅決否認收受賄賂,並表示毒犯雖然在一級毒品部分被判無罪,但同案其他犯罪部分仍被判刑4年半,且高等法院都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,自己一個人根本無法影響判決。
花蓮地方法院裁定將他收押禁見。昨天凌晨近1時許,林德盛雙手被上銬、以衣物摀臉、不發一語,由法警押解走上警備車。
據了解,二審法院雖採三名法官合議,但林德盛如為受命法官,仍有可能在準備程序時將證據導向有利被告。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,將清查林德盛於花蓮高分院任職期間所有承審的案件是否涉有不法。
對於檢方展開全面清查,花蓮高分院表示,林德盛影響其他法官的可能性不大,但一切尊重司法調查,也願意配合。
林德盛被爆出私會涉案被告、長期占用被告座車及婚外情醜聞後,民國99年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;據了解,林德盛於2個星期前才剛通過花蓮縣律師公會的入會申請,雖還未開設事務所,但已在花蓮接辦案件;現在因涉嫌收賄被收押,花蓮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國泰表示,將等全案明朗化,相關資料、簡報充足,再開會決議是否將林德盛從公會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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