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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逐小賈斯汀的狗仔,近日被撤銷相關罪名。
(圖:環球提供)
加州針對狗仔飆車追逐影歌星加重處罰的法律受到重大挫折,洛杉磯縣一名法官認為本法太廣泛,並侵犯「新聞採訪」的言論自由權,撤銷首位根據本法起訴的追小賈斯汀狗仔的相關罪名,檢方表示將提起上訴。

本法起源於女星珍妮佛安妮斯頓(Jennifer Aniston)在太平洋海岸公路(PCH)陷入狗仔圍堵事件,加州議會在該事件引起公憤後通過「狗仔法」。規定如為拍照片賣錢在公路危險飛車,可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和罰款2萬5000美元。不過該法2010年生效以來一直沒派上用場,直到小賈斯汀2012年7月6日在101號公路和狗仔賴義夫(Paul Raef)演出驚險飛車秀。

本文出自正妹天堂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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